台灣就如同風中之葉一般,這塊土地的歷史發展,似乎顯現出一個道理,那就是,雖然外國勢力的介入造成被支配、剝削的情況,但同時也會刺激發展,如果自溺短視,只會導向孱弱不振的孤立之途。 期盼大家更深入了解自身的歷史後,或許能以更充分的自信和自尊,面對台灣的命運,因為未來,無論在處理對中國或是國際關係上,台灣所面臨的挑戰,其本質將與過往如出一轍。

2009年4月25日 星期六

馬政府..別再騙了..ECFA就是CEPA

群策會ECFA答客問 全文 ◎自由時報


前言

馬英九上任後的施政,最引起台灣人民恐慌的莫過於其傾中政策。從三通直航、開放中國觀光客、有意推動中國留學生承認中國學歷,一直到突然冒出來「勢在必行」的ECFA,很清楚的鉤勒出馬政府的施政理念,一以貫之,就是圍繞著其「終極統一」的目標而衍生出來的具體政策。而其中又以ECFA最具關鍵性的戰略意義,影響到台灣生存與發展的自由選擇權。

從基本精神來看,與中國簽訂 ECFA就是建立在「依賴宗主國」的精神基礎上的。也可以說,將台灣經濟全面納併入中國經濟圈,是中國政治併吞台灣之基礎工程。趁台灣經濟衰退之際,簽訂 ECFA就是要趁機將台灣經濟納入中國經濟圈,使台灣未來僅能以依賴中國施捨而生存。這也正是香港與中國簽訂CEPA的背景及結果,也是中國為什麼急著推動ECFA的主要原因。簽署ECFA後,台灣的經濟在某種程度上就難以脫離中國的掌控,經濟不自主、必須仰賴中國來發展,政治上的統一當然就「水到渠成」了!

不僅是在政治上後果不堪設想,在經濟社會層面上,ECFA對台灣經濟的生命力、社會的和諧都將是一個致命的打擊!八○年代台灣的經濟奇蹟是以中小企業為主力,中小企業的活力將台灣推上世界經濟的舞台,更讓台灣藏富於民,社會安定和諧。二十一世紀初開始台灣大幅投資中國所帶來的負面效應,在過去幾年逐漸浮現:產業空洞化、失業率上升、平均薪資下降、貧富差距擴大,而ECFA的簽署,只會使這個趨勢更為雪上加霜。經濟實力將趨虛弱,則是摧毀台灣民心士氣、打擊台灣人民意志力最有力的工具,從而迫使台灣人民放棄生存與發展自由選擇權,屈從中國強權!這正是台灣的致命傷!

很多人以「被邊緣化」來恐嚇我們必須與中國簽訂ECFA。事實上,不談每人平均國民所得、民主人權法治的標準,台灣的技術與人才的優勢、和世界主要經濟體的連結,在過去一、二十年皆未曾自外於世界的主流,如果沒有和世界經濟的緊密連結,何來亞洲四小龍的成就呢?這再清楚也不過了!

今天,台灣如果有「被邊緣化」的危機,那絕不是因為我們和中國的經濟整合不夠,而是我們和美、日、歐等先進國家的連結愈來愈薄弱。這幾年台灣在亞洲四小龍中,尤其是在與韓國的競爭中節節敗退,主要是因為台灣的政治領導階層對台灣的經濟實力了解不足,沒有信心,在面對挑戰時,不知發揚台灣的強項優勢,加強從先進的歐、美、日等國取得技術與人才培訓機會,反而自甘墮落,只想複製過去的成功經驗,利用中國廉價勞工。這種不和「先進國家」整合,反而自甘墮落的和「後進中國」整合的心態,將是拖垮台灣經濟的主因。

簽署ECFA就是企圖將台灣從全球經濟主流邊緣化,將台灣脫離先進國家經濟圈,而納入中國經濟圈中,充當「中國經濟主流」的啦啦隊。但是,中國經濟再有潛力、再壯大,都不可能成為全球經濟的先進主力,充其量就是「世界工廠」罷了!已經擁有良好的人才、技術、資金的台灣,在創造「經濟奇蹟」之後,竟然回頭選擇和「後進國家」的中國整合,而非和先進國家整合?富有冒險患難精神的海島民族──台灣人民,真的要捨向上進取,「倒退嚕」嗎?決定權現在就在你我手中。

壹‧ECFA是什麼?

1.ECFA到底是什麼?

ECFA是把台灣納入中國經濟圈「架構」的「協議」,為未來台灣經濟依賴中國施捨而鋪路。 ECFA是馬英九政府強要與中國簽訂的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onomic Cooperation Framework Agreement)英文縮寫。名稱雖然好聽,國人務必注意,本質上,這是要把台灣推向「終極統一」的架構協議(Eventual Colonization Framework Arrangement,ECFA)。

馬英九政府上台後,除了馬上推動許多對中國開放之政策,例如:放寬投資中國上限、兩岸直航、放寬中國配偶配額,更進一步提議簽訂雙方綜合經濟合作協議(CECA)。CECA到底是類似東協(ASEAN)與中國的自由貿易協定(FTA),或中國與香港之間更緊密經貿關係安排(CEPA)馬政府不願明講,其具體內容馬政府一直講不清楚,但根據國際間自由貿易協定的內容,不外乎:關稅減免、商品檢驗互免、市場開放,人員交流等。由於CECA與CEPA只有一字之差,而CEPA又是中國「一國兩制」指導方針下,中央對地方(特別行政區)一種特殊的自由貿易「安排」。為了規避「香港化」的質疑,馬政府便改稱ECFA,並取其諧音,宣稱一旦簽訂,台灣經濟「ㄟ擱發」。

事實上,從中國國家主席胡錦濤、總理溫家寶到其他高官發言,都可以看出,無論CECA或ECFA,其模式都與中國和香港、澳門簽署的CEPA相同,是在「一個中國」原則下的經濟「合作」安排,把台灣與香港、澳門同列,納入「一中市場」之內,達成其「終極統一」的目標。值得關注的是,早在2005年第一次「國共論壇」的五項共識中,第三點即提到中國國民黨與中國共產黨兩黨應「促進兩岸經濟全面交流,建立兩岸經濟合作機制」;馬英九就任總統後就主動提出此構想。

很明顯的,國共「合作」的模式已由中國國民黨與中國共產黨唱合,轉而為中國共產黨指示,馬政府配合辦理。

2.台灣的ECFA與香港的CEPA不一樣嗎?

CEPA是香港與中國之間,基於「一國兩制」,中央政府挽救香港經濟的一種特殊經貿安排。ECFA則為中國統一台灣之前創造台灣經濟依賴中國的必要條件,兩者本質上沒有不同,皆是依賴宗主國的附庸型經濟架構。

香港主權回歸中國後,就是以 CEPA的簽訂將香港納入中國經濟圈,讓政治上「一國兩制」的架構在社會經濟層面深化,香港從過去亞太金融中心步步被逼退到珠江三角洲的門戶。而馬政府急於與中國簽訂的ECFA則是在政治統一之前,中國必須藉ECFA創造有利統一的經濟條件才能為政治統一鋪路。這也是因為台灣是一個主權民主國家,主權改變的權力控制在人民手中,因此唯有創造有利統一的社會情勢,兩岸統一才能水到渠成。而透過ECFA讓台灣經濟依賴中國則在中國統一台灣的大戰略上扮演關鍵角色。經濟依賴中國一方面可以拉攏部分資本家,另方面在經濟衰退下讓台灣民心士氣崩潰,所以,簽訂ECFA是政治統一的基礎工程。

所以,台灣的ECFA和香港的CEPA,在本質上是相同的,也就是從結果來看都是成為中國的附庸。只是,香港是主權本就屬於中國,政治上及經濟上都不容有選擇,台灣呢?

3.ECFA與FTA有什麼不一樣?

FTA就是主權國家之間的經貿互惠協定,ECFA是中國否定台灣主權的特殊經貿協定,是中國進行政治統一必要的基礎工程。

FTA是指主權國家之間或獨立經濟體,依發展需要,不需經過他國同意,依照世界貿易組織(WTO)的精神與規範,在全球多邊貿易回合談判尚未完成前,透過談判,承諾更大的相對開放,達成雙方或各方在商品與服務貿易更大的交流與整合。「東協加一」即是中國與東協國家之間的FTA。這與美韓或其他國家間所簽定的FTA並無不同。在國際上從事 FTA談判的國家,是在WTO會員的正常義務之下,彼此承諾,去承擔一個更高的相互開放義務。

台灣與中國幾乎同一時間加入 WTO,雙方至今並未維持WTO的正常會員關係,彼此也都有歧視性作法。在這一現狀調整以前,即中國尚未改變「否定台灣主權」立場之前,急著跳躍建立一個超越WTO會員的關係,明顯隱藏著政治上不可告人的目的。何況,從WTO及其前身的關稅暨貿易總協定(GATT)運作歷史來看,簽訂FTA的成員國之間,從來沒有否定對方是平等存在的主權國家,而能產生超越WTO會員關係的前例。

簡單說,FTA就是主權國家之間的經貿互惠協定,ECFA是中國否定台灣主權的特殊經貿協定,是中國進行政治統一必要的基礎工程。

貳‧馬政府為什麼要推動ECFA?

1.不與中國簽訂ECFA,台灣就會被邊緣化嗎?

如果馬政府強行與中國簽定 ECFA,只會讓台灣淪為中國經濟附庸,在國際間徹底被邊緣化。馬政府說,與中國簽署ECFA,我國才可能與東協國家簽署FTA,進而免於被邊緣化。這其實是一種障眼法,用來欺騙台灣人民。台灣未能與重要國家簽署 FTA,主要是中國從中作梗。中國商務部官員目前就明確指出,中國不會同意台灣與其他國家簽署FTA,從中就可以清楚看出,與中國簽訂ECFA後,中國仍會阻撓台灣與其他國家洽簽FTA。

此外,「東協加三」的對話機制至今仍局限在區域金融的初期合作,要繼續發展成FTA,主要受制於日本與中國之間的矛盾,成局機率微乎其微。除非日本有政策上的大轉變,否則,「東協加三 FTA」在可預見的將來,成局不易,遑論上路。然而,還是有人不停地揚言,2015年,甚至明年,「東協加三FTA」即將上路,這根本就是高喊狼來了,故意誤導。

國際上最大的市場在北美、歐盟、日本,中國雖然是近年新興的市場,但是其每人平均國民所得及消費能力仍不能和先進國家相比。如果說,不與中國簽署ECFA,台灣就會被國際經濟社會邊緣化,那麼,台灣因中國阻撓而未能與美國、歐盟或日本簽署FTA,豈不早就被邊緣化了。

事實卻是,台灣被邊緣化的原因是馬政府不斷鼓吹與發展階段較為落後的「後進國家」——中國整合是台灣經濟發展的唯一方向,導致台灣產業升級緩慢,這才是台灣被邊緣化的危機所在。因此,台灣要擺脫被邊緣化的危機,是應與先進國家發展更密切的經貿關係,加強對歐、美、日先進國的投資以取得新產品的生產、新技術以及人才培訓的機會,提升台灣國家競爭力,才是突破中國的封鎖,擺脫依賴中國的最佳策略。

一意向中國投懷送抱,要求與中國簽署ECFA,或乞求中國同意台灣與其他國家洽簽FTA,等於是選擇投靠一個要併吞我們的中國來發展經濟,天底下還有比這更荒唐的事嗎?

2.簽署ECFA,台灣就能享受東協與中國之間的經貿優惠嗎?

ECFA沒有這麼神奇,台灣和中國簽ECFA,不等同於與東協簽署FTA!除非台灣成為「中國的一部分」,中國與東協之間的經貿優惠,不會自動適用台灣產品或服務。

馬政府促銷ECFA的說詞中,以「只要與中國簽署ECFA,台灣就能享受東協與中國所簽訂的各項經貿優惠措施」,最為荒謬。事實上,無論是「東協加一」或ECFA,涉及商品或服務貿易的特別優惠,必然屬於排他性質的自由貿易協定。這類協定最重要的輔助規範,就是差別待遇性的「原產地原則」,以避免非簽約國藉轉口享受簽約國間的經貿優惠,即所謂「貿易轉進」現象。

若台灣產品由中國轉口到東協國家,仍須受原產地原則的限制與規範,並不能比照中國產品享受東協國家的優惠。在「東協加一」及「東協加三」相關協議中,有關原產地的原則,都有很詳細的規定,並不是台灣的產品由中國轉出口,就可以自動被認定是中國出產,而享有優惠待遇。

換句話說,除非台灣自己先廢除海關,並成為中國的一部分,否則台灣產品出口到東協國家,還是依照台灣和東協的關稅協定。而台灣產品不會因為台灣與中國簽訂ECFA就可以出口至東協各國享受「東協加一」的經貿優惠。

更可況,東協和台灣的產業結構不同,東協輸中國的產品層次和台灣不同,沒有競爭性,台灣的競爭者是韓國、日本。所以,台灣利用ECFA就能享受中國與「東協」市場整合的效益,可說是天方夜譚。

3.簽了ECFA,美日等國家就會跟進,與台灣談判FTA嗎?

近年所謂「兩岸三通,有利我國與美日簽訂FTA」的說法,早已證明純屬詐欺;「簽訂ECFA後,美日就會跟進」,只是這一類謊話的最新版本。

按照馬政府的說帖:「兩岸一旦同意簽署經濟合作架構協議,中國大陸無理由再反對我與其他國家洽簽FTA。」這個說法不只是一廂情願,根本就是天大的謊言。2009年4月14日中國商務部國際司副司長朱洪在一場演說中表示,台灣若要與他國簽FTA,須經中國同意。中國方面如此露骨的表態,著實打了馬英九一大巴掌。馬英九卻像頭在沙中的鴕鳥,是假裝不知道?還是明知故推,以為謊話說一百遍就成真理,想把台灣人騙得團團轉?

國民黨過去也說,兩岸三通後,美、日就會和台灣簽FTA,現在兩岸已經三通了,美、日和台灣簽訂FTA已有眉目了嗎?現在,馬英九又再度抬出「與中國簽了ECFA,美、日等國就會跟進」的說法,完全是如法泡製的謊言一則。

台灣至今不能與美日簽訂FTA,主要是中國干預阻撓。中國認為FTA具有主權意涵才會力阻台灣與各國簽訂FTA,除了藉此宣示中國對台灣擁有主權,另一戰略目標是「經濟圍堵台灣」,不讓台灣與先進國家發展更密切的經貿關係,讓台灣生存與發展的選項只剩一條與中國結合之路,讓台灣成為甕中之鱉,達成併吞、統一之目標。因此,要中國允許台灣和其他國家簽FTA,不是緣木求魚嗎?

如果台灣與中國簽署了ECFA,將台灣經濟全面性納入中國經濟圈,台灣的經濟必須以中國為軸心才能發展,台灣還需要和其他國家簽FTA嗎?這恐怕才是馬政府的真正用意吧!

參‧ECFA對誰有利?對誰不利?

1.簽訂ECFA,產業就不必外移,有利增加勞工就業機會?

ECFA導致台灣產業第二次全面外移中國。資金、技術流向中國,就是工作機會流向中國:工作機會沒有了,薪資又節節下降,勞工會幸福嗎?

ECFA的目的就是台灣與中國市場全面整合,因此,台灣與中國之間人員、商品、資金與技術的移動都將全面自由化,對台灣勞工產生嚴重衝擊。馬政府就是知道這個後果,才會一再強調,不會開放中國勞工來台。其實,即使不開放中國勞工,只要台灣的資金與技術可以無限制地流向中國,台灣的就業機會就會無限制的流向中國,導致台灣勞工陷入薪資持續停滯不前、工作機會增加不易的黑洞。

多年來,政府對企業西進中國未能有效管理,廠商投資中國的比重快速增加,不但降低廠商在國內轉型升級的投資意願,業者在中國生產所需的半成品、原物料與機器設備,必須從台灣進口。台灣機器設備與半成品、原物料出口愈多,雖然帶動整體經濟成長,但也有愈來愈多台灣的工作機會,為西進廠商在中國所創造的工作機會所取代。

現在台灣已經深受產業西進之苦,簽訂ECFA中國將進一步開放台灣服務業到中國,屆時將如香港與中國簽訂CEPA一樣,造成台灣第二波產業全面外移,台灣勞工更難保住飯碗。

所謂「簽訂ECFA,產業就不必外移」,更是十足的謊言。台灣若不積極與歐、美、日等先進國家進行技術及資金之交流,反而選擇先與中國簽ECFA,則台灣廠商利用ECFA的優惠赴中國投資的速度將會加劇。所以,簽訂ECFA不但不能確保產業在台灣生根發展,反而加速產業外移中國,對台灣整體經濟及勞工是一項難以彌補的災難。

2.與中國簽訂ECFA不會對台灣農業產生衝擊?

農業是台灣的生存與發展根本。農業技術流向中國,已打擊台灣農產品在國際的市場,更不要說,劣質不安全的農產品流入台灣,對人民安全的危害。

馬政府一再宣稱不會開放中國農產品輸入台灣,但誰能保證一意傾中的馬政府不會在中國壓力下棄守此項承諾。縱使目前仍有八百餘項中國農產品尚未開放進口,但中國農產品早已以走私的方式或假藉第三國農產品名義入侵台灣,打擊台灣農業。不只是中國農產品入侵台灣的問題,台灣辛苦研發的優良農產品品種及農業產銷技術,恐將在簽定ECFA後加速外流,造成台灣農產品在國際市場面對中國廉價農產品的惡性競爭,對台灣本土農業是致命的打擊。另外,農產品安全的把關是否會因兩岸間商品檢驗互免而全面棄守,更令人擔憂。

台灣農業發展應放眼全球市場,而非只著重中國市場。無可諱言地,中國為台灣農產品潛在市場之一,但也是主要競爭對手。台灣地小物博,農產品產量不大,但是品種優良。我們要發展優勢農業,不要為了爭取中國市場,大量交流,結果中國市場沒賺到錢,反而因小失大,將國際高價位農產品的市場拱手讓給中國。我們當然不可完全忽視中國市場,但也不宜過度依賴中國市場,更應小心防範中國農產品在國內、外市場對台灣農產品的無情打擊。

提高台灣農產品品質(包括安全、衛生的提昇)是形成市場區隔,避免與價廉但質劣的中國進口農產品進行惡性價格競爭的最佳策略之一,也是開拓台灣農產品國際市場的必要條件。農產品產地標示是保護消費者的有效方式,但馬政府上台後卻不願積極推行,對於進口農產品的安全衛生以及非法走私,馬政府亦不嚴格把關,已嚴重威脅台灣人民的安全。

除了設法提升農產品品質,以提升本土農業在國際市場上的競爭力,我們更應徹底檢討台灣農業的核心價值,將國內有限的農業資源(包括農地及農村勞力等資源)做最合理的配置。在農產品貿易自由化的時代潮流下,我們應引導本土農業,加強提供那些無法透過貿易取得的生態與生活方面的多元功能,朝生產、生態和生活兼顧的永續農業發展,如此才能減緩貿易自由化對本土農業的衝擊。只有對本土農業永續發展有利的政策,才是正確的政策;只有能照顧人民基本生存權利的政府,才是負責任的政府。

3.簽訂ECFA,對台灣經濟更有利?

簽訂ECFA,台灣企業全球佈局,將逐步演變成「以中國為軸心」的唯一模式,台灣將淪為經濟邊陲。

馬政府認為,與中國簽訂 ECFA,有助台灣與東協會員國展開FTA的談判。這又是一廂情願的說法。由於中國會阻撓台灣與東協會員國談判FTA,導致台灣與東協會員國間的貿易障礙,仍大於台灣與中國以及東協與中國間的貿易障礙。為了降低貿易障礙,台灣與這些國家發展經貿關係必須透過中國,台灣就變成東協—中國—台灣區域經貿網絡的「輪輻」(spoke),而中國將成為東協—中國—台灣區域經貿網絡的「軸心」(hub)。此時,台灣廠商必須到中國投資設廠,才能享受「軸心」地位的優勢,台灣企業全球佈局,將演變成「以中國為軸心」的唯一佈局,我國出口在世界之排名勢必進一步下降。

雖然理論上,對加入區域整合的所有國家來說,整體投資與生產將因此增加,但對個別國家則未必如此。根據2008年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克魯曼(PaulKrugman)教授的「核心—邊陲」理論,經濟整合並非所有參與國家皆能享受到整合的利益。經濟整合區域內經貿自由往來後,廠商到規模較大的會員國投資與生產相對有利,規模較大的會員國因此所享受的經濟效益愈大;規模居於劣勢的會員國,由於產業外移,導致產業空洞化,常淪為邊陲地區,整體犧牲最大。2000年以後,台灣國內投資率屢居亞洲四小龍之後,且產業逐步移往中國後,廠商回台灣採購原物料或半成品比率急速下降,都是最好的證明。

目前,台灣與中國之間尚未簽訂 ECFA,廠商西進中國,只是單純以更大規模複製台灣的成功經驗;與中國簽訂ECFA後,廠商赴中國投資,除了享受「核心—邊陲」效益,還適用中國與東協以及中國與台灣之間雙邊經貿互惠協定,包括低關稅或零關稅的好處,吸力更強的磁吸效應將導致台灣第二波產業外移,台灣經濟徹底被掏空。

因此,兩岸一旦形成「一中市場」,台灣與中國經貿關係將質變為城鄉型態的經貿關係。這種關係簡單說,就是除了土地不能自由移動之外,其他生產要素如:人員、資金、技術與商品都可自由移動,其結果將導致台灣徹底被邊陲化。與經濟部大力宣傳的「簽ECFA對出口有利,不簽ECFA會讓台灣邊陲化」,正好相反。簽訂ECFA,不但對台灣的出口不利,台灣經濟被掏空後一定淪為經濟邊陲。

4.香港與中國簽署CEPA後,對整體經濟影響如何?

CEPA簽訂後,香港服務業大量外移,僅靠中國觀光客的旅遊相關產業帶動發展,工作機會多轉為不穩定的臨時工、低技術、低薪的職位為主。另方面,開放中資赴港炒作房市與股市,導致房價狂飆,貧富懸殊更為嚴重。香港經濟則進一步仰賴中國的施捨。

香港簽訂CEPA前,中國一再標榜CEPA「符合世界貿易組織的規則」、「順應雙方產業結構調整和升級的需要」、「實現互惠互利、優勢互補、共同繁榮」以及採取「先易後難,逐步推進」等原則;但是,實質上,CEPA一開始就被定位為中國中央政府照顧香港特區政府的特殊政策,在香港經濟受SARS衝擊最低迷之際,中央政府伸出援手的「安排」。因此,不僅排除香港人民參與政策形成,一切的協商從不公開透明,對產業及勞工就業的衝擊也未經過完整的評估,香港政府只有一再強調CEPA對香港經濟利大於弊。

簽訂後,香港生產性服務業開始大量移往中國,形成香港第二波產業外移。2003-2007年期間,香港因簽定CEPA對中國出口增加10.4%,但中國對香港出口卻增加69.2%,兩者差距極大。由此可知,簽訂CEPA就像對香港施打嗎啡,固可紓解短期的痛苦,卻讓香港成癮,對香港不僅沒有實質好處,更讓香港永遠都離不開中國的控制。

香港政府曾一再宣傳,簽訂 CEPA後,在中國的香港製造業,會受零關稅吸引而回港設廠,創造工作機會。事實是,2003年香港製造業生產總值占國內生產毛額(GDP)比重,從 2003年的12.67%,持續下降至2007年的10.17%;製造業就業人數由2003年的17萬2千餘人,縮減為14萬6千7百多人。平均薪資所得,由港幣27,708元下降至24,244元。顯然,CEPA並未使香港製造業振衰起敝,也沒給香港人帶來幸福,反而是,勞工薪資所得下降,所得差距擴大。香港經濟雖然出現部分榮景,但只有少數人能享受到,失業問題則未改善,中小企業困難依舊,香港企業面臨中國供應商惡性價格競爭,又須與國外廠商所生產商品的品質比高下,進退失據。

與中國簽訂CEPA之後,香港生產性服務業空洞化,各行業專業人才紛紛北移中國,只留下低階、低薪資、條件差的工作。雖然CEPA開放中國民眾香港自由行,為香港創造一些工作機會,但 2006年香港零售、飲食、酒店業平均薪資卻下跌0.5%。事實上,CEPA只對港資和跨國企業拓展中國業務有利,資金北移後,生產性服務業隨之空洞化,工人只能接受更低的工資。財團在CEPA架構下更容易取得融資,炒作香港股市和房地產,形成泡沫經濟,香港勞工受到更大的傷害。1997至2007年期間,雖然香港家庭每月所得港幣四萬元以上的比重,由15%增加到17%,但每月所得在港幣四千元以下的家庭比重,也由6.7%增加到9.2%,顯示香港家庭所得差距日益嚴重,已成為亞洲四小龍之首!

肆‧ECFA真的不涉主權、無關統獨嗎?

1.ECFA是經濟議題,不涉政治、不損主權嗎?

中國千方百計要併吞台灣,與它簽訂經濟合作協議,絕非正常國家之間的經貿締約。我國主權將因ECFA被蠶食鯨吞,終至蕩然無存。

簽訂任何平等協議或協定或條約,在國際間都是國家主權的表彰,涉及政治目的;即使為了經濟利益,也不會放棄政治主權。馬政府為了促銷ECFA,不惜擱置主權、拋棄主權,自稱ECFA是純經濟議題,不涉政治,實在舉世罕見。

首先,光就協議的名稱來說,雙方簽署的主體,就是極端敏感的政治議題:台灣與中國的關係,究竟是國與國(正常國家之間的對等關係)、政府與政府(國共兩黨內戰延續的一國兩府)、國家與關稅領域(台灣是不具國家主權的經濟實體)、國家與地區(中國轄下的台灣地區),還是其他什麼可能的組合,馬政府從來沒有講清楚;更宣稱只要對台灣經濟有利,名稱不重要。到底哪個名稱可以接受、哪個名稱不能接受,台灣人民根本霧煞煞。名不正則言不順,連要以拿什麼名稱與對方談判,都不讓國人知道,還要遮遮掩掩,ECFA顯然不是純粹經濟議題,而是帶有濃濃統戰意味的政治商品。

其次,ECFA所規範的絕非只是產品進出口,或資金流動,它必然觸及中國勞工來台與技術人員流動的問題。一旦涉及人員流動,就不是純粹經濟議題。由於台灣與中國人口、土地大小懸殊,大量中國人進入台灣,必直接影響國家安全與社會秩序。屆時,將如星雲法師所說:「來往,你來我往,來往多了,誰來誰往就搞不清楚了,那就統一了」;「你愛我,我愛你,究竟誰是你、誰是我也搞不清;誰是台灣,誰是大陸,那麼一家就統一了」。除非頭殼壞去,誰能說這只是個單純的經濟議題?

何況,中國又是對台灣最具敵意的國家,與它簽訂經濟合作協議,確已超乎一般政治及經濟常識,絕非正常國家之間單純的經濟議題,而是將台灣推向實質統一的一種政治設計。換言之,我國主權將因ECFA之簽訂而逐漸被蠶食鯨吞,終至蕩然無存。

中國謀台野心愈來愈清楚。 1995年1月30日,時任中國國家主席的江澤民在所發表的「為促進祖國統一大業的完成而繼續奮鬥」(江八點)中,指出要「全面開展『以商圍政』、『以民逼官』、『以經促統』的對台統戰戰略」。其後又明確指出,搞垮台灣引以為傲的經濟,其影響將遠勝於地毯式導彈攻擊。2002年,國務院副總理兼外長錢其琛主張,雙方應建立經濟合作機制,也提出雙方關係新三段論述:「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大陸和台灣都屬於中國的一部分,中國的主權與領土完整不容分割」。由此可見,「以經促統」是中國長期不變的統戰策略,馬政府怎能視而不見?

2.ECFA只談經貿,不會讓台灣進入「實質統一嗎」?

簽署ECFA後,台灣的經濟將完全受制於中國,經濟實力將大為削弱,對台灣民心士氣更是致命打擊,形成中國統一台灣最有利的社會環境。台灣未來的選項只剩「實質統一」。

馬政府上任以來,對中國全速傾斜,包括全面開放中國觀光客、客機直航、人民幣兌換、十二吋晶圓廠到中國投資、鬆綁投資中國上限,並打算開放銀行登陸、准許中資來台,這些都是為「一中市場」鋪路。同時,馬政府強行推動的ECFA,做為雙方經貿長期互動架構,更是為了完成「一中市場」的建構。本質上,不論ECFA或CECA,就是把台灣推向「終極統一」的CEPA;而CEPA與中國國民黨所倡議的雙方商品、人員、資本、資訊與服務全面自由化的「一中市場」屬於同一模式。所以說,中國簽訂 ECFA就是開始推動「一中市場」的建構。

顯然,在「一中市場」構想中,除了台灣與中國,還加上香港、澳門兩地,「兩岸四地」一起追求進一步經濟整合。如此安排,已經把台灣地位港澳化。從而,簽署等同於CEPA的ECFA,將讓台灣實質「香港化」。同時,經濟整合是邁向政治統一的必然途徑,與中國簽署ECFA,必將台灣推向「實質統一」的進程。

馬政府的作為顯示,以「一中市場」促進與中國「經濟整合」,乃是達成其政治上「終極統一」目標的最佳途徑。由此可見,ECFA在統一進程中實具有關鍵性的戰略位置,更是「兩岸政治統一」的基礎工程,這也是馬英九和中國急著要推的原因!依此安排,與中國簽署ECFA後,台灣的資金、技術、人才,將大量流往中國;台灣被掏空之後,被中國併吞只是時間問題,也難怪國共兩黨口徑一致地說:兩岸統一將水到渠成。

伍‧簽署ECFA,需要受到民意監督嗎?

1.簽署ECFA,為什麼必須經過「公民投票」同意?

以經濟整合起步的歐盟,也必須每一個國家全民公投同意決定是否加入。更何況,中國要併吞台灣,是台灣唯一敵國。ECFA茲事體大,絕非行政權可以獨攬,也不是立法院的專利,而係歸屬全體國民的憲法權利,理應交付全民公投。

中華民國憲法第二條:「中華民國之主權屬於國民全體。」簽屬ECFA不可能脫離政治範疇,事涉國家經濟主權、關稅主權等事宜,也不可能不涉及台灣國家主權的定位。ECFA茲事體大,絕非行政權可以獨攬,也不是代議機關的專利,而是歸屬於全體國民的憲法權利。所有涉及主權的事項,都應經由國民全體共同決定,否則就是違憲。

決定是否公投,通常有基本原則:涉及國家主權事項,絕對要公投;國家重大議題,也一定要公投。馬政府最喜歡以歐盟的例子說明,我們不妨比較一下歐盟的經驗。歐盟成立至今,歐洲各個國家針對歐盟相關議題所舉辦的公投,包括是否加入歐洲共同體或歐洲聯盟、以及參與歐元區的運作等等,已有二十餘次。其中,挪威於1972年跟1994年兩次舉辦加入歐盟的公投,都未能過關;英國、瑞典與丹麥等國,為維持國家的經貿自主至今仍拒絕加入歐元區的運作。

從歐盟這些例子來看,無論是加入共同市場,還是共同市場深化之後的貨幣同盟,牽涉層面都很廣,與人民權益直接的關連極深,絕非政治人物於競選期間,以包山包海的口號式政見,就可把人民的總意志一次打包帶走。因此,歐盟各國大多採用公民投票,決定自己國家與歐盟的關係。包括加入歐盟、採用歐元、批准歐盟憲法等,只要攸關國家主權的重大事項,都須交付公投,以取得國民充分授權。這是民主國家的基本運作原則,政府不能規避。

所以,我們主張台灣與中國任何超越WTO多邊開放承諾的協議,都應該交付人民公投。公投本來就是呈現人民意願最直接的方式。對台灣民眾來說,中國是台灣唯一敵國,與中國的經貿關係攸關國家與個人生存發展,與中國簽訂ECFA事關重大,影響二千三百萬人民的自由與未來,當然一定要讓全體人民表示意見,具體落實台灣前途由人民決定的民主基本原則。

2.簽署ECFA後,經由立法院審議也是民意監督,有何不對?

立法院一黨獨霸,四項協議不審自動生效,顯見它自廢監督職能,已淪為橡皮圖章。ECFA關係台灣生存與發展,當然不應放任立法院再蒙混過關。

當前立法院為中國國民黨一黨獨大的局面,這是立委選舉票票不等值所造成的惡果。這種欠缺公平合理的選舉制度尚未解決之前,國會民意是被扭曲的,人民的發聲權被不良的代議制度剝奪,無法表達真正的心聲;立法院因而僅具片面代表性,不足以反映台灣人民全體公意。

四項協議(兩岸空運直航、海運直航、郵政合作與食品安全協議)未經立法院實質審議,卻自動生效的不良紀錄,讓台灣民眾清楚看到,所謂事後監督,其實是不可靠的。尤其民進黨團要求海基會江丙坤報告ECFA的提案,竟遭立法院自己封殺,自廢國會監督功能,如何期待它能傾聽民意、尊重民意?立法院既然自願當馬政府的橡皮圖章,已不可期待;對於 ECFA這種大事,自應讓人民直接表達民意,透過公民投票決定是否與中國簽訂ECFA。

馬政府拒絕ECFA先經公投同意,更排除工會、農業部門代表以及中小企業參與政策形成,完全是一種獨裁、反民主的高傲心態。與中國簽訂ECFA,不僅台灣的經濟主權完全不保,而且逃不出「一個中國原則」的政治框架,讓台灣實質香港化,最後導致「終極統一」,成為專制中國的一部分。如此關係台灣兩千三百萬人及子孫的生存與發展,當然要由公民投票決定,而非事後只由立法院審議,所能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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