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的貪污嚴不嚴重?最新的評比是:跟菲律賓幾乎同等,比中國差一點。榮譽心強烈的台灣人,會不會覺得很丟臉?以前我們是跟南韓比,現在南韓早已超過我們,我們只能跟菲律賓、中國比了。
政經風險顧問公司針對17個亞洲、美澳國家及地區,做年度貪污評比報告,宣布2009年貪污最嚴重的前三名是:印尼、泰國和柬埔寨,台灣排第八。 最清廉的國家和地區依序是:新加坡、香港和澳洲。在10項評比標準中,台灣的外商認為國家級政治人物與地方首長貪污最嚴重,其次是一般私人機構。
台灣恐將超越菲律賓
國家級人物當然指的是扁家,扁是這樣愛台 灣的。地方首長包括立委、議員、民代,從買票到包工程、利益輸送、關說圖利等,無役不與,吃乾抹淨而後已,他們都用這種方法在愛台灣,所以才閹割「公職人 員財產來源不明罪」,還搞成山寨版。陽光法案到處打折稀釋,台灣的貪污指數當然居高不下,會有一天超過菲律賓的。
國家管越多,貪污就越風行,這是有統計上的正相關。貪污會造成交易成本不正常增加,傷害自由市場;在社會面會醞釀仇恨政府,動盪不安;政治面則 損害公平正義的實現,破壞國家權威。更深層則摧毀公共道德,上下交征利,形成舉國無恥。這份報告若不會讓公職人員感到羞恥,就比貪污更嚴重了。
2009年04月07日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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